曾从一份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消息,说有人做了个实验,在两个果园的门口,各竖了一块牌子。一块写着“严禁入内摘果”,另一块则是“原则上不准摘果”。等到果熟之日,前者丰硕满园,后者寥寥无几。实验者由此得出结论:“原则上”的禁止,是“实际上的允许甚至是纵容”。
换言之,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反违章工作手册……无论是成文抑或是不成文的,都是必须遵守而不能违反的。一旦换成“原则上”,在正门不能通行的同时打开一扇后门,就失去了应有的制约力。这种做法,看上去可进可退,可攻可守,实际上是严重地削弱乃至丧失了安全规章制度的公信力,同时制造并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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