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目前,又到了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季节。按照上级要求,各地方各单位都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责任制度也如期进行了修改和公布。这些工作是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必要措施,无可厚非。
安全生产责任书,强调的是责任,以签订责任书的方法提醒和强化各单位及分管领导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要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但在一些单位把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当成一种应付上级要求的任务,流于形式,并没有把安全生产责任书当一回事,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就是没有落实到行动上。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缺乏有效性。有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签订责任书是为了推责任和应付上级的安全检查,空对空,甚至根本说不出所签责任书的内容,落实从何谈起。
二是缺乏对等性。缺乏双方约束机制,制度中只规定下级应怎么做,应负何安全责任,并未对领导规定应做什么;只规定发生问题了如何处理,没有说明认真履职尽责如何奖励,缺乏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三是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责任书内容由于不是从各地方各部门的实际出发,照搬照抄,千篇一律,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更没有可操作性。
四是缺乏监督性。责任书签完后,有的人就把它束之高阁,中间没人监督,没人对照检查落实,沦落成了一纸空文。
五是缺乏责任追究严肃性。出了事故要追究责任时,本人喊冤,领导说情,该处理正职却处理副职,该严肃处理的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痼疾,而责任制落实又是解决这一痼疾的一剂良药,安全生产只有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明确分工,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才能抓好落实。而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明确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什么时间完成,才能促使各级各类人员在其位,谋其政。任务明确了,职责清楚了,落实就不是难题。
责任书的签订,是安全监管责任的启动,绝不代表安全责已经落实到位。责任书签订的真正意义所在,是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责任书内容要求,多深入、多深究、多深查,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要求与落实的统一。“书”上谈责无异是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