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岁末年初,想必各地的一把手们都在总结过去一年的成绩,谋划新一年的开始。常言道:安全管理好不好,关键还要看领导!众所周知,一把手是单位的灵魂与核心,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管理水平很大程度取决于该单位一把手的态度、方法与措施,新安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项职责。除此以外,笔者以为,做好一地、一企、一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需要单位一把手时常适时“发声”。
首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多部门交叉,加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又具有特定的时效性,且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与偶然性让人们容易产生麻痹、侥幸心理。特别是在年底这个关键期,即便是能力再强的分管领导,也没办法调动单位所有部门的人力资源,共同去抓安全生产工作。因此,保单位平安就需要单位“一把手”适时发声。
其次,由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单位“一把手”需时常适时发声。因为,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总会有少数领导干部在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上蜻蜓点水,或者做好人主义,有责任却不落实,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所以,安全生产管理中,一把手没办法明察秋毫,就不能“装聋作哑”,必须时常适时“发声”提醒身边人,教育各部门分管同志深入现场,查找隐患,抓小、抓细、抓实,防患于未然。同时,在要求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的情况下,还应严格考核问题责任人,做到一把手“发声”后,大家能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出成效。
况且,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企业平安职工才会有“饭碗、前程”。从某种程度上说,职工既是企业的主人,又是安全生产的主力军。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本身就要求每一名员工都能做到“五不伤害”。当然,也需要一把手针对安全生产规矩时常“发声”,“发声”的目的是教育提醒员工不能降低岗位工作的安全标准,不能抱着侥幸心理、无视规章、简化作业流程,做到自控、互控、他控,真正把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渗进”每一名职工的心中。做到切切实实的落实下去,一把手就得有居安思危、如履薄冰的思想觉悟。而这也更需要单位一把手能适时“发声”,统一单位全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实践证明,只有单位一把手能时常、适时、准时“发声”,这个单位的安全管理就会在工作中得到统一全员思想、促使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将事故灾难扼杀在安全隐患整改防范的摇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