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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7·12”一般溺水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沙雅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2月11日

2023年7月12日20时5分许,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新民南路提升泵站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

事故发生后,沙雅县人民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请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依程序报请县政府批复,县政府于2023年11月9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要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对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7·12”一般溺水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4年11月6日,评估组依据《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7·12”一般溺水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和研究落实。

二、总体评估意见

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7·12”一般溺水事故的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等情况,在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相关单位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全部落实,并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县安委办。评估组经评估认为,相关单位能够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已得到落实,未发现存在擅自变更、降低标准等问题。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已完成,所涉及单位对提出的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进行了相应研究并落实相关举措。涉事单位能够认真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张xx,男,中共党员,沙雅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总经理。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建议给予其诫勉谈话,并在集团内部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29280元的行政处罚,已于2023年12月12日上缴国库;2023年12月4日,县纪委给予其诫勉处理的决定,2023年11月19日,向集团内部作出书面检查。

2.康xx,女,中共党员,沙雅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处理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建议给予其诫勉谈话,并在集团内部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3年12月4日,县纪委给予其诫勉处理的决定,2023年11月19日,向集团内部作出书面检查。

3.左x,男,中共党员,沙雅县兴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处理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建议给予其提醒谈话,并调整工作岗位。

落实情况:2023年12月4日,县纪委给予其谈话提醒,2023年8月,调整工作岗位。

4.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建议:处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于2023年11月29日上缴国库。

5.沙雅县兴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建议:提出对沙雅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班子成员进行调整的意见,向沙雅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3年7月16日,集团公司党委作出调整决定,2023年12月20日,向沙雅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6.住建局(行业监管部门)、财政局(国企工委)、发改委(发改财政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处理建议:向沙雅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均向沙雅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了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增加培训内容和频次,主要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操作规程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家讲解等方式,让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作业的重要性,累计培训12场次。同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演练,确保作业的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操作,已开展演练3次,参与人数98人次。

2.加强安全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加强组织保障,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重新进行分工,总经理主抓安全工作的同时,指定一名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配备专职人员,各子公司配备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强化安全管理,集团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21人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负责人证书,各公司、各部门85人培训合格取得安全员证书。

3.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报备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等。在作业时由作业部门提出申请,征得设备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公司安全专员、公司主要领导、集团公司安全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字,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遵循“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作业后对本次作业进行评估。同时明确了各级审批人员的职责,要求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核实情况后签字。在作业现场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时刻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做到非必要不下井,对“三违”现象零容忍。整改以来,共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28次,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

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牢固树立“没有投入就没有安全”的理念,畅通隐患整改绿色通道,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严禁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55余万元,购置空气呼吸器8套、移动气源2台、充气泵2台、气体检测仪2台、安全绳10套、安全带4条、轴流风机5台、安全帽60顶、防毒面具20个、软梯2副等防护设备和急救物资,安装安全提示标识,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升。

5.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抽调有限空间作业、电力作业、机械设备作业等方面有技术、有经验的职工充实到督查组中,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隐患大排查,对前期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形成闭环管理,排查整治隐患161条。

(三)有关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学习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县重点工作部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及自治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 安全生产严管严控36条措施》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各重点企业负责人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事故现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用,解决各企业重视不够、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全面增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发挥好专业委员会作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安排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落实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教育培训、政策扶持、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3.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围绕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同时落实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同时积极做好国家、自治区、地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紧盯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对问题隐患逐一检查、整改落实逐一印证整改结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评估发现的不足

企业、监管部门对“7·12”一般溺水事故防范和整改采取了具体举措,但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比较薄弱,专业人才队伍不足,安全监管水平、专业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企业作业现场人员的教育培训针对性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在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上做实做细做深入。

(一)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各媒体开展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配足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明确任务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力度,贯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事故 安全生产严管严控36条措施》等规定标准规范。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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