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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4月29日21时11分许,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沙头街道办事处迅速成立了由沙头街道应急办牵头,会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街道司法所、沙头派出所、街道总工会等有关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开展此起事故调查工作并形成了《福田沙头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4·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年9月2日经福田区人民政府批复并正式对外公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要求,沙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福田沙头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4·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总结关于该事故的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一)评估组的构成组长:沙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组员:街道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总工会、沙头派出所列席部门:街道纪工委(二)评估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11月6日。(三)评估对象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单位)、深圳市九州建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ALC墙板供应商)、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沙头街道办事处。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1.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建筑)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后,予以行政处罚,均已落实。2.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后,予以行政处罚,均已落实。(二)内部处理落实情况1.杨某亮(中航建筑安全员)2024年10月10日,由中航建筑对杨某亮处以经济处罚人
—3—民币5000元;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强化安全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2.彭某秋(江西拓海送货员)2024年11月14日,江西拓海公司内部给予彭某秋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扣除3个月奖金予以惩戒,并召开案例警示会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履行相应安全职责。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航建筑公司对工地装卸货操作规程进行全面审查和更新,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规定临时进场人员的管控措施,强化车辆进场管理,重新组织危险源辨识与防范工作,并加强非常规时间段的安全管理。1.强化卸货作业安全管控对工地装卸货操作规程进行全面审查和更新,新增“货车卸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更加清晰和规范(包括货物安全状态的检查、司机及随车人员的安全交底教育、装卸货区域的警戒、安全旁站等),设立卸货专区,增设物理隔离栏及警示标识;实行“货车卸货作业检查表”制度,作业前由安全员核查车辆、人员及周边环境情况,并要求所有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人员在未固定墙板车辆旁作业。2.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警示教育
—4—加强项目的全员安全教育警示,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尤其是对机械(叉车、挖掘机)、塔吊司机等人员进行专项交底,强化材料转运、吊装等过程的安全管控,强化安全意识。3.加强临时进场人员管控和车辆进场管理严格规定临时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签订《进场风险告知卡》,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严禁进入施工区域。加强材料、设备车辆进场提前报备制度,确保所有装卸货作业有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控。严格规定司机及随车人员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擅自下车。确需下车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严禁进入施工区域。4.强化源头防范与责任落实重新组织对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等危险源的辨识,针对危险源辨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强化源头管控;编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定格、定人、定责、定时落实网格化管理,与网格管理人员签订《网格管理人员责任书》,明确网格人员责任,执行考核机制及定期汇报制度,加强全面网格化管理的责任落实;加强非常规时间段管理,强化夜间、节假日等非常规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旁站制度,防范现场安全管理盲区。(二)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一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加强对送货员、送货司机的培训和交底,修订完善《ALC墙板运输、装卸安全教育培训和技
—5—术交底办法》,明确从车辆选择与检查、装车要求、运输过程、装卸操作、设备检查等全流程安全风险,如实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确保员工“知风险、懂操作、会应急”;二是认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训,严格规范企业内部经营安全管理活动,与承运人员签订《运输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闭环;三是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的教育,引导企业员工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将安全作为一种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实在在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政府部门履职情况1.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1)全面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为深刻吸取“4·29”事故教训,督促参建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发包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监督,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发承包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总包单位公示分包企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总包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专业分包工程纳入总包统一安全管理范畴,明确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并通过三方协议细化安全管理权责。
—6—三是推行项目安全委员会,优化沟通管理机制,由总包项目经理牵头,联合建设、监理单位成立项目施安委,统筹协调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对违规行为依约追责。四是严格人员履职监督,织密安全监管网,要求施工企业(含分包单位)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责,实行“三层三级”联检制度,全面排查实体隐患和管理漏洞。五是闭环隐患整改,筑牢企业安全防火墙,建立隐患台账化管理,落实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由责任主体共同签字确认,监理单位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2)深化事故警示教育与宣传培训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印发《防高坠安全培训专项方案》,制作培训视频,组织全区在建项目、水务工程及小散工程从业人员完成专项培训;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制作事故警示片,要求项目通过班前会、三级教育等形式组织全员观看,每日报送教育情况,提升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3)加大执法监督与专项整治力度2024年以来,质安中心以日常监督为基础,结合专项巡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发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立案查处;重点整治高处作业、装卸作业、临时用电等环节,强化类似“4·29”事故场景的管控;通过高强度执法保障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
—7—2.沙头街道办事处(1)技术专干驻点中洲滨海华府工作开展安全指导工作。为加强辖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针对中洲滨海华府三期、四期主体工程项目,我办联合上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派驻专人对各项目安全生产实施情况开展为期五天的驻点摸排,重点检查各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针对发现的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已函报区住建局联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共同保障建设形势安全平稳。(2)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检查,一是组织应急办和各社区根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小散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地铁盾构施工、地下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火灾易发风险点位、环节,加强高处作业等重点环节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是结合住建部门制定的“明白卡”和安全检查指引,组织街人员力量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及小散工程安全检查“明白卡”、安全检查指引等开展在建工地、小散工程全覆盖安全检查,累计检查在建工地447次,发现并整改隐患2231处;累计巡查小散工程161957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4882处;三是对照建筑领域10类用电典型隐患清单开展专项排查,累计检查限额以下小型工程2968处,发现临时用电隐患334处,均已整改完毕;
—8—(3)持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教育,一是街道创办建设领域施工安全教育大讲堂,讲解警示案例、常见隐患并宣贯《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以下简称《纳管办法》);二是联合区住建局组织辖区工人和物业工作人员到区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安全培训,重点开展《纳管办法》和智慧系统使用培训工作,组织产业工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人员到培训基地接受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工人培训覆盖率,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充分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是对培训率较低的项目和单位持续开展约谈提醒、黄色警示、责令停工等措施,组织扣分较多小散工程负责人到应急管理中心开展建设领域施工安全大讲堂培训,通过播放事故警示视频、专家讲解相关安全施工规范,提升工人施工安全意识;四是联动社区,宣贯《纳管办法》,拓展基层巡查人员业务知识,社区党委累计培训300余人,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培训,自培训活动开展以来,组织辖区施工人员到培训基地、应急管理中心安全大讲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共计48场,累计参训576人,累计张贴小散宣传海报3000余张。(4)加强重点时段施工区域管控和施工安全管理。一是3月1日至3月11日两会期间,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加强在建工程、小散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建筑领域全覆盖安全巡查,累计巡查小散工程2354家次,覆盖率达268%,发现并整改隐患285处;二是暑假期间,为防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督促辖区建筑
工地强化封闭式管理措施,督促各在建工地及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强化封闭式管理措施,对街道辖区内学校工程累计开展巡查37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2处,检查建筑工地21个,发现并整改隐患53处,均已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封闭围挡,未发现学生进入施工现场情况;三是采取网格化巡查、第三方巡查、部门督查等多级巡查方式,加大巡查检查频次,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风险较高作业,发现并整改高处作业洞口未做防护、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高处作业隐患462处;发现并整改使用多孔插座、排插缺少地线、电线拖地等临时用电隐患407处。今年以来累计巡查小散工程67903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5674处。(5)加强“龙舟水”、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期间建设工程安全防范。检查辖区在建项目深基坑、塔吊、起重机械等汛期高风险源,督促项目更新“一预案,两台账”,同时,督促辖区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在暴雨、大风天气来临前重新加固围挡、脚手架,室外电箱应有防雨措施。一是制定“1+3”常态化巡查机制,即每周至少开展1次常态化巡查、应急响应发起时每日至少开展3次巡查工作,在强降雨期间,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暂停户外作业,防范雷击、触电等事故发生,联合区住建局对辖区塔吊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辖区共有8个脚手架工程,均已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加固措施,隐患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开展汛期房屋安全大排查,建立巡查机制,每周组织社区、物业对辖区建筑边坡挡墙及危险房屋依照区印发的检查“明白卡”及检查指引开
—10—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及管控问题。三是根据汛期工作要求,建立值班值守及应急巡查机制,依照“应急响应”等级加强每日巡查频次及强度,确保辖区建筑边坡挡墙及危房管控到位、巡查到位。此外,依照《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条例,督促辖区物业落实好幕墙管理责任,做好定期巡查检查工作及汛时巡查工作。四是密切关注暗涵暗渠上盖及周边区域、受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等高风险区域内的房屋以及自建房、危房、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加强台风暴雨季节安全巡查排查,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对于停用封控房屋严格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确保安全。五是加强高温安全风险防范,建筑工地气温环境艰苦,工作强度大,督促各在建工地及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加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工地危化品管理,通过“沙头街道在建工地安全群”实时发布高温、暴雨等预警信息,提醒工地做好防范措施;7月初,沙头街道以街道建安委办名义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建设施工领域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为工人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合理安排户外工作时间。六是加强防风防汛专项检查,针对主汛期及台风季叠加风险,重点检查各工地防风加固措施、排水措施、大型设备的锚固、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高处坠落等工作落实情况。(6)深刻吸取近期工地事故教训,持续开展“防高坠”、动火作业、工地消防等专项检查,开展在建工地、小散工程全量
—11—排查,并将巡查情况录入小散系统,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动火作业是否落实备案制度等,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使用不合格梯具等情形一律叫停。自开展检查行动以来,累计检查户外空调作业98个,外墙清洗12个,动火作业38个,工地工棚14处,发现并整改隐患152处,空调作业和动火作业均落实作业票制度。(7)持续开展工地深度检查行动,全面提升辖区在建工地重大事故隐患发现率,督促施工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岗前旁站安全早班会制度,加强极端天气防范,遇高温、暴雨等预警天气时,严禁开展户外高空作业,确保施工安全,4月至今共深度检查29在建工地,发现并整改隐患2231处。(8)严格落实节假日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施工必报备、管控必提级”措施,对假期不停工的在建项目、高空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一轮全覆盖风险提醒和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节假日前督促不停工项目开展隐患自查,街道对其开展督导检查;节假日每日对不停工项目开展检查。“五一”期间共有19个工地、68个小散不停工;十一期间共有18个工地、53个小散不停工,街道督促施工单位开展节前自查,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其开展督导检查;节日期间,街道、社区和物业值班人员对不停工项目开展每日巡查,累计发现并整改隐患21处,要求在建工地春节期间施工,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项目
—12—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旁站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9)开展小散工程复工复产排查,要求各项目在开工前,针对水、电、施工机具、脚手架、消防器材、临边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后,再复工;要求小散工程复工前在社区小散工程微信管理群报备开工时间和岗前培训教育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在两日内对已开工小散工程开展巡查,重点对重点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复工检查以来,共巡查小散工程4545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346处。四、发现的问题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建议已落实,但是在评估过程中仍发现了相关企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一)涉及第三方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落实不实、不细评估组抽查了相邻的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发现了部分隐患,反映出现入场施工仍旧存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执行不到位,如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于9月12日对当日进场并计划当日离场的混凝土浇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时出现代签字现象;抽查部分安全技术交底文件,交底人为总包安全员,安全员一般行使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见证和监督职能。安全
—13—培训流于形式,没有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培训。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未明确整改完成日期及责任人相关情况。(二)事故相关企业仍存在风险管控不全面、应急物资不完备等问题中航建筑虽然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系列问题和教训,开展了系列的整改工作,但是抽查发现依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班前教育流于形式,通过现场抽查部分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发现未能清晰表述班组作业内容风险源及其预防措施,个别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如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炮机作业时无人监管与其他班组交叉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足、损坏或者过期,如部分安全帽和安全带未定期更换或经安全检测,宿舍管理不到位,中洲滨海华府四期生活区消防设施不足,集中充电柜灭火器缺失,部分宿舍门不通畅只能半开等。三是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不够全面,临时用电方面现场存在开关箱破损,违规使用排插、电箱日常检查表未更新等问题。(三)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另该监理项目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李某甫(专监证号:B*******9)同时在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项目监理部任职,存在“两头跑”现象,安全监管力量有待加强。五、工作建议
—14—(一)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总包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依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与义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向末端传导。特别是对于涉及第三方货物装卸、吊装等危险作业单位,需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所有作业人员充分了解作业安全风险。二是要细化末端管理,增强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管控,切实落实审核流程和旁站制度,确保安全岗位工作人员把控到位;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工作人员作业设备和安全救援设施的使用方法,提升现场作业安全水平。三是定期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不同的区域、设备、作业现场制定明确的风险告知牌并定期开展培训,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知风险、知措施、知应对。四是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根据现场了解,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和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项目进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滞后,建设单位可能要求两期的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施工单位须清醒认识安全是前提,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建筑施工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建筑施工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辨识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有效辨别安
—15—全风险,动态排查安全隐患,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单位评分管理体系,强化考核评比结果应用,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辖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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