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已经渐渐被电力职工接受,工作中也可以比较好地贯彻安全规程。安全意识作为电科院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已经深深扎根到每个电科院职工的脑海里。我们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也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大安全的安全观。全社会如此,企业的生产经营者更应如此。
当前有一种错误的思想在一些人的认识中蔓延,那就是“安全为了生产”。“安全为了生产”,乍听起来满有道理:企业是赢利性的经济组织,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创造效益,天经地义,一目了然。但仔细分析起来,这种提法确实有失偏颇。姑且不论只要钱不要工人命,只要产值、只要政绩不顾工人死活的野蛮生产,就是说安全为了正常稳定的生产也有悖常理,并违背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安全的目的看,如果说,安全是为了生产,那么生产是为了什么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也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无疑,安全工作也必须是为了这个根本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总之,经济建设中的生产是为了人,分配是为了人,流通也是为了人,消费是为了人,精神文明建设也是为了人。试想,生产发展了,生活富裕了,而作为从事生产的人,伤的伤,残的残,死的死,劳动者不能享受或者不能很好地享受劳动成果,生产岂不是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一般认为,安全投入是单纯指直接的物质投入,其实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投入:一是直接用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隐患),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为主,提高物质安全的资金投入。二是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解决人的因素为主的人力资源、人员素质的资金投入。因此,在强调企业加大物质安全资金投入的同时,也要重视以人的因素为主的资金投入。如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等。只有广大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才能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从而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只有在安全工作中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才能真正作好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设好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