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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安全的措施和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19日

        为使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健康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创建思路,以更好的凸显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双基”年活动扎实开展、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和省安监局、青岛市安监局有关安全社区创建的最新精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借鉴过去几年安全社区创建中的经验,结合我市近几年安全社区创建实际,经研究,就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做好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工作。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紧贴群众的群众性工作,是真正体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为广大群众所共享的民生工程。
        各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适应新形势,制定、调整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整合“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和谐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人、财、物资源,建立统一的平安创建组织领导体制,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激励措施,持续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社区向“预防为主、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运行机制转变。
        要逐步建立完善“政府引导、整体规划、多元参与、动态监管、长效运作、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思路,并形成以此为框架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构建居民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社会各界联动协治的工作网络体系,变分而治之为综合治理,通过建立并逐步完善市相关单位及有关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安全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1),变主管部门的单元力量为全社会、各部门、单位、群众齐抓共管的多元力量,进而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增强防范意识、大幅降低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发生率。
        三、巩固安全社区建设成果,持续提高安全社区运行绩效。
        已经命名的各级各类安全社区、各创建单位要不断完善各类伤害预防计划,保持安全社区有效运行。对降低标准或停止运行的,市、镇两级安全社区牵头创建部门要督促限期整改。
        要不断深化安全促进项目的内涵,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动态风险控制机制,将社区风险评估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对没有形成持续改进机制,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撤销安全社区命名。
        四、提升层次,优化安全社区结构,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安全社区建设。
        要从严控制以行政村为单位创建的即墨市级安全社区数量。今后原则上不再增加以村为单位的即墨市级行政主导型安全社区数量,重点鼓励以街道办事处、镇为单位开展的安全社区创建和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
       城区一般应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整建制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城区社区社会资源丰富、公共设施完善,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协调和利用各类资源,调动辖区各部门、社会单位、志愿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和居民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创建机制。
       各镇一般应以镇为单位整建制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镇要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过程,充分考虑农村安全特点和重点,指导村(居)针对农村用电安全、农机安全、汛期安全、农药中毒预防、火灾预防、公路村村通等方面安全事项,启动安全促进项目,持续开展安全促进工作。
        五、以安全社区创建为载体,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要以减少事故和人员伤害为主要目标,组织动员社区内居民、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和坚持事故与伤害预防,并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制定事故伤害预防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安全社区建设贴近社区生活、贴近居民实际、贴近社区工作需要,把安全社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推动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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