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减少火灾危害,实现家家防火,户户平安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特制订本公约,敬请广大居民及单位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社区内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居民对住宅的消防安全负责。社区内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消防工作。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消防组织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区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等的消防宣传活动,坚决抵制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爱护消防设施,不挪用、圈占、埋压、阻碍、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四、自觉维护楼道、走道和出口等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备。不占用、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通道设置障碍、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五、遵守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等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
六、不违章装修,不违规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
七、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器设备。
八、社区内商铺要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固定设置在方便取用的地方,商铺装修材料要采用不燃材料。
九、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并主动为他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发扬一人有难,多方相助的精神,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火灾扑救。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