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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27日

为深刻吸取湖北襄阳市“4.14”火灾事故教训,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乌苏市综合性建筑(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学校的火灾防控水平。为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乌苏市第四中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蔺国席(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张超(副校长)
聂永山(负责治安保卫常务工作)
成 员: 叶正军(办公室主任)
王保华(工会主席)
刁红梅(德育处主任)
葛明龙(总务处主任)
姚咏菊(中学教务处主任)
金 玲(中学教研室主任)
于婵婵(团支部书记)
刘新建(德育处副主任)
杨 琳(小学教务主任)
年福平(小学教研主任)
朱铣元(初一年级主任)
刘俊红(初二年级主任)
高明清(初三年级主任)
二、工作任务
(一)5月1日—31日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解决无水、无压、栓体损坏、等影响灭火救援使用的突出问题;实施“定人、定岗、定责”检查,逐一填发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二)5月份,每周要排查,彻底消除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
(三)第一周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四)每周一升旗前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和宣传栏向广大师生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绝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和纰漏。要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重大部署上来,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推动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明奖惩,严厉问责。消防安全保卫战开展情况与各处室年终考评挂钩,严格奖惩。严格落实亡人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
加强信息报道工作,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的资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8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大队,每周四12时前上报《开展综合性建筑(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周报表》及工作小结发至市公安消防大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5月30日前上报公安消防大队。

 

乌苏市第四中学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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