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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21日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新安委[2013] *号文件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2013年3月上旬起,在全局工作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非治违”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直属局局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和重点工作分工
        1、重点内容。加强对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安排女职工下井、特种岗位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监管范围内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开展职业培训业务的非法培训机构。加强对驻点督导乡镇的安全生产督导,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被督导乡镇,对被督导乡镇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深入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对排查和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及时整治,确保 “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
        2、重点工作分工。局安全办牵头,协调各股、室、队、院、中心、直属局,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就业股和就业服务局配合,开展对非法违法用工行为、无证上岗行为和无资质开办职业培训行为的专项治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分析形势,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订本部门、本单位“打非治违”实施办法,在3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办法和摸底表报局安全办。
        (二)集中打击阶段(3月下旬至10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局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三)巩固提高、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基层督促指导,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营造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严肃纪律,严格问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作为年终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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