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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2日

不安全行为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加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使用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观望。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和做其它能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作用;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太肥大的服装;操作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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