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填空题
1、消防工作贯彻 的方针,坚持 的原则,实行 。
2、消防工作由 领导,由 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 ,保障 相适应。
3、国务院 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 负责实施。
4、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 、 、 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 的义务。
5、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 内容。
6、 、出版、 、电影、 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7、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 、消防站、 、消防通信、 、 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
8、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 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 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 ,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9、建筑构件和 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 或者行业标准。
10、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 的,必须选用依照 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11、 、 、 、 、 、 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 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12、举办 、 、 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 ,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 合格后,方可举办。
13、在设有 或者 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
15、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 ,不得埋压、圈占 ,不得占用 ,不得堵塞 。
16、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 以及 、 、 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17、在 季节、 防火期间、 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 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8、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 。对 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
19、 ,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报请 依法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20、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 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
2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 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 。
22、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 的义务。
23、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应当给予支援。
24、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 任务或者执行其他 、 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 、行驶路线 、 和 的限制,其他 、 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25、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 、 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26、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 ,核定 ,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27、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 ,
接受 ,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28、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 或者 。
三、判断题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
2、国务院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3、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
4、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站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 )
5、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可以设置在城区内。( )
6、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 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7、歌舞厅、影剧院、宾馆、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未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或者开业。( )
8、举办大型集会、焰火照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后,就可举办。( )
9、《消防法》中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共有六项。( )
10、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火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
11、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火栓,临时占用消防通道。( )
12、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 )
13、营业性场所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
14、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
15、对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行为,只处警告和罚款。( )
16、对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
17、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