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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铺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4日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乡安委会或县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政府将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经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县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由乡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乡政府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乡政府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2)、乡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一是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二是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三是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派出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五是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立即报告乡政府。

  六是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按照预安,组织相关救援力量,配合乡政府组织救援。

  乡安员会根据事故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开展。通知有关单位、救援小组及相关机构按照应急预安开展救援。应急救援小组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乡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乡安委会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是,除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外,应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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