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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1月28日

  4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4.1锅炉危险因素辨识

  参照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工业燃煤锅炉进行危险因素分类,考虑锅炉正常运行、异常(检修)和紧急(事故)状态,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比较多,主要有锅炉爆炸、火灾、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发电企业开展锅炉事故应急救援应综合考虑这些危险因素。对发生事故的灾害后果应进行预测。同时,灾害影响的地域范围、人员数量、重要或居民建筑物等因素也应予以考虑。

  4.2常见的电站锅炉事故

  电站锅炉的常见事故一般有:火灾、锅炉主要承压部件爆漏(爆炸或泄漏,下同)、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人身伤亡7大类。

  电站锅炉主要承压部件爆漏是最常见的锅炉事故,它将直接导致锅炉不能正常运行,同时在爆漏或抢修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伤害。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主要有:

  (1)炉外管系爆漏,主要是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给水管道、疏水管道、取样管道、仪表管等内部为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爆漏。

  (2)汽包(汽水分离器)、集箱等容积较大的承压部件的爆漏。

  (3)锅水泵、阀门等的高压附件的爆漏。

  炉内管系也有爆漏,虽总体来看较为少见,但后果有时较为严重,也应引起注意。

  其他系统的事故一般有专项预案,编制本预案时应当进行有效链接。

  4.3锅炉重大事故后果预测

  锅炉事故后果主要是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和设备损坏。以锅炉承压部件爆炸为例,锅炉承压部件爆炸是指锅炉的承压部件突然破裂,锅炉的水蒸气、饱和水的能量迅速被释放的物理变化过程,造成被迫停炉,往往引起人员伤亡和重大的损失。预案编制时应当分析本单位电站锅炉的实际情况,分析不同部位出现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从而提出预防和紧急应对的措施。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预警

  根据当地政府应急管理要求,结合设备所在企业应急预案的规定与程序,在编写本专项应急预案时应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5.2预防机制

  发电企业应建立预防和控制锅炉事故发生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专门机构或者设专(兼)职人员;

  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企业日常检查制度;

  消除事故隐患制度;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XXX锅炉安全状况的定期报告制度;

  5.3防止人身伤亡的技术、管理措施

  防止人身伤亡的措施主要考虑(但不限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五章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第六章锅炉设备的检修、第八章管道和容器的检修等内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六点管理要求。

  5.4防止设备损坏的技术、管理措施

  防止设备损坏的技术措施考虑(但不限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防止火灾、锅炉承压部件爆漏、压力容器爆破、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提出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

  6应急响应

  6.1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6.1.1明确事故发生后内部报告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内容和时限。

  6.1.2事故发生后,当班作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处置同时迅速向应急值班室和本企业最高负责人报告。

  6.1.3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设备型号、部位。

  事故类型(如爆炸、火灾等)。

  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周围环境情况(如有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物性质、交通、人流等)。

  影响范围。

  报告人姓名。

  6.2事故确认、分析和救援程序

  事故确认的内容包括事故地点、影响范围、事故类型等技术要求;分析程序的内容包括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初步分析事故趋势。建立的应急启动程序,要明确应急启动的条件并规定进入应急启动程序时的责任人和岗位,即明确什么岗位、谁、在什么条件或情况下采取什么方式、按照什么路径实现启动。

  6.3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事故确认后,在自身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

  6.4事故监控措施

  指定事故监控人员、明确采用的监控手段和设备。

  监控和分析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有扩大危险趋势。

  6.5人员疏散与安置原则、措施及启动条件

  可按照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6.6事故现场的警戒要求

  包括救援现场的警戒区域,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程序,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以及警戒开始和撤消步骤。

  6.7应急救援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和程序

  可按照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6.8保护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

  6.8.1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

  6.8.2根据事故性质,确保选配和使用正确、合理的个人防护设备。

  6.8.3应急救援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

  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抢修进度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发电企业应按要求在生产现场配置应急设备和器材,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特别要注意:

  当锅炉承压部件发生爆漏(泄漏)时,在系统隔离、消压前严禁采用打保温的方式进行爆漏点检查、确认;

  严禁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如需要进入炉膛、尾部烟道、炉顶大罩壳等内部进行抢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确认内部温度、无大的焦块和炽热的积灰等,安全后方可进入;

  应急抢修中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6.9处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

  6.9.1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的程序和原则。

  6.9.2请求有关部门或救援队伍帮助的程序。

  6.10现场恢复

  6.10.1撤离救援和宣布应急结束程序。

  6.10.2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程序。

  6.10.3现场清理和设施基本恢复要求。

  6.10.4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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