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2011.05);
(7)《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 01);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9)《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1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11)《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冀政函[2013]33号;
(12)《秦皇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秦政[2005]192号。
(13)《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3.9)
1.2.2标准、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建立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 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总经理xx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总经理xx担任。
成员:安全环保部部长xx、计划中心主任xx、财务部部长xx、行政部部长xx、物资采购部部长xx、市场营销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副总经理担任。地点设置在安全环保部,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 监测与预警
3.1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级)预警、黄色(II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红色(I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提升、降低或解除预警。
1、蓝色(IV级)预警:
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
200<(AQI)环境质量指数<500时;
2、黄色(III级)预警:
(1)经预测,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3、橙色(I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级)预警时。
4、红色(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3)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级)预警时。
4 应急响应措施
1 蓝色(IV级)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2次/天,加强喷丸、抛丸烟尘处理;
(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 黄色(Ⅲ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冬季调低2-4摄氏度、夏季温度调高2-4摄氏度;
(3)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3次/天,禁止垃圾焚烧,对渣土进行覆盖。
3 橙色(Ⅱ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 红色(Ⅰ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急终止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市政府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领导小组确认了终止时间,并报总经理批准。
(2)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总结评估
1 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部长、物资采购部部长等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评价的基本依据:一、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总结报告;三、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一是事件等级;二是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环境应急的规模、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预案管理
(1)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