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本管段内桥涵工程为高空作业主要项目。
施工内容包 括:墩台(墙)身、梁(顶部)部施工等。
二、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 脏病或贫血等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高空作业;
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 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
3、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均应堆放平稳,有可能 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设置防护网或隔 离墙。严禁抛掷传递物件;
4、雨天或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采取可靠防滑、防寒 或防冻的措施,水、冰、霜等及时清除;
5、遇有6 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 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6、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穿防滑鞋,佩带安全 帽、安全带等;
7、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拆模板) ,不得在同一垂直 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 坠落范围半径以外;
8、拆除的钢模板、脚手杆等随拆随运走,不得堆放高 处;
9、高空作业走行用的脚手板,厚度不小于 5 厘米,且 两端用 8 号铁线绑牢固定,严禁探头板;
三、风险评价
根据《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确定未进行 人员培训、无防护为重大危险源,可能会发生人员伤亡、设 备损坏。
四、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向一工段调度报告。
2、一工段给应急抢险组成员配备移动电话及交通工具, 确保构成事故时,做出抢险反应和准备。
3、接到调度通知后,抢险队伍赶赴施工地点。
4、发生人员伤亡时,向济南市、槐荫区、市中区、天 桥区和铁路人民医院,市急救中心拨打 120 急救中心求援。
五、保证措施
(一) 2008 年 8 月 1 日开始直至 2011 年 4 月 1 日工 从 程结束。调度 24 小时专人值班。
值班电话:0531-88310993
(二)岗位责任
1、经理负责抢险的全面工作,负责组建抢险领导小组, 并指导抢险小组的工作,组织制定抢险小组成员的责任分 工,并监督检查抢险领导小组的工作。
2、各分管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各分部的抢险工作,组织 各分部进行抢险物资的采购、抢险机械、人员的安排,及现 场实施工作。
3、抢险预案的制定:岳宝来
重点部位的观测及报告险情:李宏才、金增禄、马玉军 一工段:郝兆银
现场指挥:吕浩峰、彭国启
参与抢险队伍:路基作业队、线路作业队、桥涵作业队
其他:险情报告人;
于延安、宋志凌、王清会责车站联 系,并及时向经理部汇报,经理部向集团公司指挥部和高铁
指挥部、济南铁路局相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救实施情况。
周建明:负责对抢险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的调配。
王庆元:负责抢险物资、机械设备的配置和发放。
岳宝来:负责对抢险物资、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经十路框构桥施工高空管理措施施工预案
结合一工段的高空作业管理措施,具体防护措施:
一、框构桥及路基顶部砌挡碴墙支护
在框构桥顶接长处顺线路方向用砖砌成20cm厚、 30cm高的挡碴墙 (在挡碴墙内侧设置临时栏杆) 路基处挡墙下用120*30模板与U型架 , 支挡。防止开挖时挡碴墙倒塌。挡碴墙的主要作用是保证道床石碴饱 满及列车通过时防止石碴落下造成人员伤亡。
二、安全防护
1、本涵施工严格按照铁道部、济南局、建指、局指的既有线施 工的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2、挡碴墙砌完后,封闭地方道路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道口封锁 牌,在施工地点悬挂警戒绳。
3、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培训,并在施工过程中 设置防护人员。
4、列车在通过时,应停止施工,待列车过后再施工。
5、 施工期间,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拆除人行道板人员必须系安 全带,穿防滑鞋。
三、夜间施工
1、施工人员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防护服,同时设置良好的照明 设施,以防人员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