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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9月04日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精神,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龙马潭区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因高处坠落、坍塌、机械设备倒塌,触电、洪灾等方面造成死亡1人,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龙马潭区建筑施工行业的所有单位或个人以及在龙马潭区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龙马潭区所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和适用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本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建筑施工行业的应急救援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分级实施,应充分做到统一组织、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泸州市龙马潭区建设环保局成立建筑施工行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领导组长:区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余世文;

  副组长:区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生平;

  领导组成员:区建设环境保护局建管股和安监站全体成员。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本行业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的落实;

  2、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方案,组织调动专业队伍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应急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3、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落实情况;

  4、督促企业做好落实各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救援方案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演习。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环境保护局建工股,其主要职责是:

  1、掌握和熟悉建筑施工行业救援工作情况,收集、报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传达上级的指挥调度指令;

  2、指导施工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检查演练;

  3、掌握事故情况,按规定程序做好事故报告;

  4、组织承办事故的有关会议,收集整理草拟有关文书;

  5、与市建管局保持联系,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加强领导和支援、协助。

  六、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到场的应急救援领导组可设立指挥部,由行政职务最高的领导担任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召集应急救援抢险单位及人员职责的分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分工;

  2、组织制定人员疏散、伤员救护、警戒、防止灾情扩大、力量调动等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并注重检查督促落实;

  3、掌握并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和上级应急处理中心的领导请示报告救援进展事项及事故伤亡损失情况等;

  4、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及时写出书面的救援报告。

  七、根据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任务,组织领导、人员设备力量等特点,决定督促各施工企业结合任务成立应急救援队的同时,明确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为三个应急救援突击队,由石美华、曾志高、唐兴武三位同志为突击队队长,每个应急救援突击队的人员不少于20人,且设备良好、行动迅速、通信畅通,要服从区建筑施工行业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指挥调动,其突击队的主要职责是:

  1、适时结合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组织施工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的专业人员组成救援突击队,掌握队员基本情况,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使队员职责任务明确;

  2、制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的行动体系,经常组织演练;

  3、接到应急救援突击任务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设备开赴现场,服从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

  4、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总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建议。

  八、各建筑施工单位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报告被确认为重大事故,立即启动行业应急救援机制,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领导。

  九、无论谁接到事故报告都必须迅速报告或传达应急救援领导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十、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组和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3、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领导组的要求,深入做好救援工作;

  4、按要求做好事故快报工作。

  十一、各应急救援队和突击抢险救援队,要抽调精干的人员和设备组成,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属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名单和救援方案报区建筑施工行业应急救援领导组备案。

  十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在救援经费、物资、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保证能随时调用,对非本单位的突击救援实行先救援后计费的办法进行。

  十三、为保障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效果,将不定期组织演练,各救援队必须服从行业应急演练的安排。

  十四、区建筑施工行业应急救援领导组的通信联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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