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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01日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在高空作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态势,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事故控制在最低范围,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理。

2.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设置

在每个施工点设立事故应急处理中心。

组长:主管生产经理

成员:由质安员、驻工地医务代表、保卫人员等组成。

3.     事故应急处理物资

急救担架;药箱(包括常见止血、包扎等物品、药品);通讯联络工具;运送伤员的车辆。

4.     应急处理中心的职责

4.1  主任负责组织、指挥处置紧急事故。

4.2  应急中心成员要服从分配,随时准备执行抢救任务,任何人不得贻误战机。

4.3  应急中心成员要参加急救常识培训。

5.  应急措施

5.1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高处作业安全设施有缺陷、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务必及时报告立即停止作业。

5.2  一旦发生事故,应急中心应立即做出反应,进行人员、物资及设施的抢救,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  若因人员伤亡重大,在驻现场的医务人员进行简单的包扎、止血的同时,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援,要说明出事地点,并说明路口等待人员的特征、位置等。

5.4  发生事故后,在紧急急救的同时要向集团公司报告。

5.5  若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或因安全设施缺陷造成的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新。

5.6  事故发生后,安排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妥善保护好事发现场,确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应做好标识,以便查找事故原因。

5.7 对事故原因要认真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6.  联系方式

急救电话: 120

公司武装保卫科、质安科:  6080384

施工点应急领导组值班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

在建厂部的保卫科电话、质安科电话(外地施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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