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对施工现场设备、管道试压吹扫过程的安全工作有效控制,保护试压吹扫过程中操用人员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事故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施工现场试压、吹扫过程中发生的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理。
2.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设置
在每个施工点设立事故应急处理中心。
组长:主管生产经理。
成员:由质安员、驻工地医务代表、保卫等人员组成。
3. 事故应急处理物资
3.1 急救担架;药箱(包括常见止血、包扎等物品、烫伤膏等药品);通讯联络工具;运送伤员的车辆。
3.2 事故处理专用的工具:管钳子、活扳手、帆布软管等。
4. 应急处理中心的职责
4.1 主任负责组织、指挥处置紧急事故。
4.2 应急中心成员要服从分配,随时准备执行抢救任务,任何人不得贻误战机。
4.3 应急中心成员要参加急救常识培训。
5. 应急措施
5.1 设备、管道试压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关闭升压总阀。
5.2 泄漏时,对试验介质为水的,汇通排泄渠道,以免浸泡基础与周围其它建筑物;对试验介质为气的,疏散泄漏周围人群,以免受伤害;对油压试验的,尽量用容器收集,以免污染环境。等卸压后,对污染区作标识、护围,及时清理受污染区,且检测分析,保证该区不会引起火灾、污染等事故。
5.3 卸压过程中,若发现设备、管道有抽瘪现象,应立即关闭排泄阀,打开最高点的排空阀。
5.4 试压、吹扫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烫伤、摔伤事故,应急中心应立即做出反应,驻现场的医务人员立即对伤员作包扎、止血、上伤等处置,若人员伤亡重大,应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援,要说明出事地点,并说明路口等待人员的特征、位置等。
5.5 发生事故后,在紧急急救的同时要向集团公司报告。
5.6 事故发生后,安排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妥善保护好事发现场,确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应做好标识,以便查找事故原因。
5.7 对事故原因要认真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6. 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
内 线: 261 361
外 线: 6076115
急救电话: 120
在建厂部的保卫科电话、质安部电话(外地施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