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地质灾害引起的电网设施较大范围损坏供电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鄂伦春春晖电力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社会责任,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疆源兴民光伏一电站应对和处置因地震、地面塌陷、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灾害造成的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或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公司系统制订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公司参照本预案框架内容和要求,制订符合地方政府要求和本网实际的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以人为本 减少危害
把保障员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地震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全公司员工队伍的基础作用。
2.2居安思危 预防为主
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等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急综合处置能力。
2.3 统一指挥 支援协作
在公司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发挥集团化优势,视灾情动员全公司或部分单位支援协作,密切配合,开展受灾电网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4 考虑全局 突出重点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为防止灾害件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崩溃和瓦解,保证电网安全。
采取应急供电措施,保证抗灾救灾指挥部、抢险救灾现场、医院及其他重要用户的应急供电,最大限度地提供人民基本生活用电。
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点城镇、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2.5 信息畅通 及时准确
采取多种方式,保证信息通道畅通;确保指挥、灾情、设备状态、电网运行、抢修队伍、物资资源等信息及时、准确、可靠的下传上达;信息报送和对外发布统一归口,数据唯一。
3 危害程度分析
重大及以上地质灾害除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和大面积停电外,还会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破坏,导致交通、通讯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电网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的开展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3.1 地质灾害对输配变设施的主要影响
地质灾害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坏,可能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地质有可能引发采空区塌陷、火灾、水灾等次生灾害,对电网造成连锁影响。
4 事件分级
按国家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及地质灾害对电网、电力设施的破坏程度,将地质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Ⅱ级(重大地质灾害)、Ⅲ级(较大地质灾害)、Ⅳ级(一般地质灾害)。
4.1 Ⅰ级事件
因地质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4.1.1 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4.1.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0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4.1.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4.2 Ⅱ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4.2.1 国家确定为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4.2.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4.2.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4.3 Ⅲ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4.3.1 国家确定为较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4.3.2 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4.3.3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4.4 Ⅳ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4.4.1 国家确定为一般地质灾害的事件。
4.4.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4.4.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为确保地质等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重大地质等灾害发生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成立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5.1.1 公司地质等灾害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地质灾害处置应急小组,统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谷岩
成员:刘斌、张建坤、万宏宝、别尔德汗、刘红斌
5.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质灾害的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接受上级应急办公室的工作领导,就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研究决定公司抗灾救灾重大部署和决策;
(4)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和终止事件响应;
(5)发布相关信息。
5.2.1 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开展信息搜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协调公司各部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应急相关信息;
(5)协助发布有关信息。
5.2.2 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负责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和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5.2.3 基建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基建工程安全事件的应对方案,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2)负责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地质灾害造成的基建工程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
(3)必要时,协助应急抢修工作组做好应急抢修工作。
5.2.6 善后处理工作职责
(1)全面了解地质灾害后员工的安全健康情况,负责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处理情况。
6 预防
6.1风险监测
6.1.1 各生产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6.1.2 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本地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地质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7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7.1 险情应急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灾害性应急预案,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公司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 电力设施受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应解除险情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治理措施。
7.2 应急响应结束 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情应急期
7.3 应急保障
地质灾害易发区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并与当地政府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机制。公司生产部门要组织各基层站所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越野车辆、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公司事故应急财务预算。
8 后期处置
8.1 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要求各单位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8.2 保险理赔
各单位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8.3 总结及改进
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各级应急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9培训和演练
9.1 培训
公司各级人员要加强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各单位要将应急专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9.2演练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通过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公司应急办将对各生产单位演练工作进行检查。
10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定期修订,每二年至少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生产部门及时组织预案修订工作:
1、周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3、公司发生重大机构调整
4、通过演练和实际应急反应取得了启发性经验
5、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