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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原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9日

  (1)必须了解透水的地点、性质,估计透出水量、静止水位、透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

  (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有毒气体。

  (5)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透水。

  (6)搬运和抢救遇险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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