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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1日

 当矿井水的水量超过矿井排水能力或发生井下突然涌水时,会造成水灾,轻者局部巷道被淹,重者全井充水,矿毁人亡。

  矿井发生水灾后,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等待救助,这是救护工作的重点对象。

  1)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原则是:

  (1)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人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

  (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

  (5)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6)搬运和抢救遇难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2)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难人员时应注意:

  (1)发现遇难人员时,严禁用头灯光束直射其眼睛,以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目失明。正确的方法是用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蒙住遇难人员眼睛,待瞳孔逐渐收缩直至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

  (2)发现遇难人员时,不可立即抬运出井,应注意保护体温。应在井下安全地点进行初步处置(如包扎、输液、注射等)并待其情绪稳定以后,才送到医院进行特别护理。在治疗初期,避免亲友探视,以防过度兴奋影响遇难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

  (3)遇难人员长期不进食,消化系统功能极度减弱又急需补充营养,应以少量多餐的方法,以稀软的、高营养、高蛋白的食物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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