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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烧伤的应急处理原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9日

 化学烧伤的处理原则同一般烧伤,应迅速脱离事故现场,终止化学物质对机体的继续损害;采取有效解毒措施,防止中毒;进行全面体检和化学监测。

    (一)脱离现场与应急处置

    终止化学物质对机体继续损害,应立即脱离现场,脱去被化学物质浸滞的衣服,并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其目的一是稀释,二是机械冲洗,将化学物质从创面和黏膜上冲洗干净,冲洗时可能产生一定热量,继续冲洗,可使热量逐渐消散。冲洗用水要多,时间要够长,一般清水(自来水、井水和河水等)均可使用。冲洗持续时间一般要求在2h以上,尤其在碱烧伤时,冲洗时间过短很难奏效。如果同时有火焰烧伤,冲洗尚有冷疗的作用,当然有些化学致伤物质并不溶于水,冲洗的机械作用也可将其自创面清除干净。

    头、面部烧伤时,要注意眼睛、鼻、耳、口腔内的清洗。特别是眼睛,应首先冲洗,动作要轻柔,一般清水亦可,如有条件可用生理盐水冲洗。如发现眼睑痊挛、流泪,结膜充血,角膜上皮肤及前房混浊等,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蒸馏水冲洗。用消炎眼药水、眼膏等以预防继发性感染。局部不必用眼罩或纱布包扎,但应用单层油纱布覆盖以保护裸露的角膜,防止干燥所致损害。

    石灰烧伤时,在清洗前应将石灰去除,以免遇水后石灰产生热,加深创面损害。有些化学物质则要按其理化特性分别处理。大量流动水的持续冲洗,比单纯用中和剂拮抗的效果更好。用中和剂的时间不宜过长,一般20min即可,中和处理后雕仍须再用清水冲洗,以避免因为中和反应产生热而给机体带来进一步的损伤。

    (二)防止中毒

    有些化学物质可引起全身中毒,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旦诊断有化学中毒可能时,应根据致伤因素的性质和病理损害的特点,选用相应的解毒剂或对抗剂治疗,有些毒物迄今尚无特效解毒药物。在发生中毒时,应使毒物尽快排出体外,以减少其危害。一般可静脉补液和使用利尿剂,以加速排尿。苯胺或硝基苯中毒所引起的严重高铁血红蛋白症,除给氧外,可酌情输注适量新鲜血液,以改善缺氧状态,这些治疗措施需要在专业医疗技术机构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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