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因:
1.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准确、完善、真实地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施工作业时,施工管理人员未熟悉了解建设方提供的涉及地下管网的有关资料,盲目指挥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未照图施工,野蛮作业;
4.未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防范措施:
1.严格建设方、施工方关于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的交接手续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全面熟悉掌握建设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3.加强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经费投入,有的放矢地对涉及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
应急处置:
1.挽救受伤害者,自身力量不够,立即向外部求援;
2.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
3.对事故现场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扩大;
4.立即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