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因:
1.用电线路老化、搭铁、断路或超负荷,违章使用电炉,违章用电等;
2.电焊(切割)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存放时未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不足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倒放;夏天气瓶在太阳下曝晒;气瓶无防震圈、无安全罩;气瓶放库房照明未使用防爆灯等;
3.燃油、油漆、化学原料等易燃物品违规存储,存储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储地照明未使用防爆灯,违规吸烟等;
4.民用爆炸物品违反管理规定;
5.沥青生产过程中温度超高;
6.施工现场违规动火;宿舍倒床吸烟等。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经专业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
4.增大消防设施的投入,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利用现场自有救援器材组织自救,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立即电话向“120”、“119”或“110”请求救援;在请求救援时,应将着火(爆炸)单位、地点、燃烧(爆炸)物质和数量、伤亡人数等告知;
3.切断电源,转移疏散燃油及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或扩大;
4.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5.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