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做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职责:
1、施工人员职责:
A、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B、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C、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D、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高空作业坠落,自保为主,互保联动。
2、现场专职安全员职责:
A、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研究处理。
B、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C、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D、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会。
E、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F、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G、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H、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I、组织开展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职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J、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K、负责对项目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L、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三、紧急救护
(一)通则:
1、高空作业坠落发生后,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急救的成功条件是动作快、操作正确,拖延和操作失误都会导致伤员伤情加重或死亡。
2、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定期进行培训,学会紧急救护法、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
(二)急救法:
1、坠落伤员急救必须分秒必争,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医疗部门联系,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2、坠落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