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开滦队、大同队、平顶山队的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地方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相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支持的重点行业(领域)中央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法规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日益完善。
三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投入力度普遍加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得到了加强,一批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大口径救生钻机、深井潜水电泵等先进救援设备国内一些单位已研发并出成果。
四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得到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明显强化,应急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五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应急预案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广泛开展,应急值守和宣教培训等工作有了新的进步,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不断深化。
六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效果明显提高。2011年,全国矿山救护队共参与3102起事故的救援工作,抢救遇险人员8751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参与1万1673起事故的救援工作,疏散和抢救遇险人员2万5910人;公安消防出动65.6万人次,疏散和抢救遇险人员12.9万人;海(水)上救援队伍参与2177次救援行动,抢救遇险人员1万8712人。通过及时、有力、有效救援,遏制多起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