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过制订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标准,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规范化,使各区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库建设、物资管理和调度、使用、更新以及补充等工作不断得以完善。
近年来,北京市先后起草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规范化。为了对北京市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工作有一个更加详细的了解,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应急工作处处长薛国强。
记 者(以下简称“记”):薛处长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北京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的架构与职能。
薛国强(以下简称“薛”):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是隶属于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于2006年,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的局长任副总指挥,各有关委办局和各区县政府为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由我所在的应急工作处负责具体工作。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的应急保障工作。全市深入开展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基础性的工作。同时,注重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提高应急指挥和应急决策智能化的水平,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坚实的保障。
记:为了保证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发挥作用,北京市如何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管理和规范?
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张家明在2012年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北京市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还没有根本杜绝,控制和压减事故总量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时刻绷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这根弦,全力以赴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应急预案等保障工作,以备应急救援实际之需。
为了保证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发挥作用,北京市在应急管理立法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2012年6月25日,《北京市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使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主要针对全市5座市级危险化学品库,明确了应急物资的使用、更新、标定以及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建立了市级物资库管理的档案和台账,明确了物资库的主要负责人,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的责任落实,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在有效应对和处置本市各类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发挥作用。
2012年6月27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主要针对北京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就应急物资种类确定、购置储备、检查维护、调用、补充和培训等环节,系统地进行了指导,并提出管理要求,以推进企业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在第一时间有效开展应急处置。该指导意见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有着重要意义。但因各个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场所等各不相同,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数量和管理要求也各有差异,难以统一。特别是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我们将专门研究制订应急物资储备标准,更好地指导企业开展储备工作。同时,在法律层面,由于目前国内关于企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规定尚不健全,使得对企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出现不到位、甚至缺失的行为,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因此,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将制订《北京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力争明确细化相关法规要求,以实施有效监督。
记:北京市是如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进行规范管理的?北京市在应急物资库管理方面还存在哪些有待完善的地方?
薛:截至2011年,北京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万2 455家。其中,生产单位75家,经营单位2 340家,运输单位192家。常用危险化学品2000余种,从业人员约22万人。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面临的实际情况,仅仅依靠政府对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坚持“企业储备为主、政府储备为辅”的原则。
2006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通知》,推动各区县建立了42个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储备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2009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申请专项经费500余万元,购置了泄漏处置、现场照明、现场快速检测和个体防护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分别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较为集中的房山、大兴、通州3个远郊区和西城、朝阳2个城市核心区建立了5座市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库,配备了涵盖危险化学品气体和液体泄漏、蒸气爆炸、燃烧等事故类型及个体防护类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共计24类,救援区域分别覆盖北京市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这些物资在北京市生产安全监管部门有效应对和处置近几年突发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事故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201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对市级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库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我们了解到,市级物资库的管理还缺少指导规范性文件,物资的使用、更新、标定,以及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管理环节缺少程序性规定,物资在控制和处置各类事故中发生的耗材费用、易损配件费用,以及日常管理维护的费用缺少制度保障。为强化和规范管理,我们制定了市级物资库管理办法,对上述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特别是2012年我们申请了50万元资金,对5个市级库即将到使用期和标定期的9类应急救援物资进行了更新,保证了应急物资状态完好。
记:在2011年大兴区“10·18”汽油泄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中,是如何做好应急物资的调动准备工作的?这起事故的应急救援,为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工作带来了哪些改变?
薛: 2011年10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104国道瀛海路口,因交通事故导致一辆大型油罐车所载的27t 93#汽油泄漏。为了保障三槐堂村和104国道过往群众的安危,应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要求,我局迅速调度北京燕山石化公司消防队和昊华矿山救护队,备齐防爆泵、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并采取破拆路面、抽取油水混合物、用吸附剂吸附油污的办法,防止了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最终成功处置了这一重大险情。
通过此次事故的成功处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应急物资调动管理环节,加强了应急物资更新配备工作,并与消防部门建立了应急处置和培训等联动机制。
记:为有效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规范化,北京市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什么?在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方面有什么计划?
薛:为有效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规范化,北京市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北京市将组织对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主管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应急物资的储备、使用、更新和标定,以及调用程序、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和易损配件、消耗配件的配置等,不断提高本市安全监管系统应对和防范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我们还将探索建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调度使用的管理工作机制,依托专业机构建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物资使用技术指导工作组,负责指导事故现场物资使用和技术支持工作。
我们将着手制订地方性标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使用管理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单位储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种类、数量、技术参数等,以及物资的更新、检定、日常维护、维修、保养、标定、易损配件和消耗配件的配备提出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