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在发生火警时能够得到快速的处理,尽可能的减少或降低火灾给企业、租用户及顾客造成的损失。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润世中心大厦内所发生的初期火警的处理。
3.职责
3.1保安部经理为总指挥。
3.2保安部当值主管为现场第一负责人。
3.3保安部主管、领班及班(组)长带领保安部全体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
3.4工程部、客服部负责协助。
4.工作流程
4.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巡视保安员及时到现场核实。保安员经巡视/核实确认为火警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4.1.1及时上报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4.1.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4.1.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4.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报告后及时上报保安部当值领班,并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保持与当值领班的联系,并将监视情况及时向其汇报。
4.3 保安部当值领班收到火警报告后:
4.3.1迅速组织保安人员,携带灭火器快速赶赴火警现场。
4.4.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必要时,及时上报保安部经理,并由保安部经理决定是否上报项目经理。保安部经理及项目经理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处理。
4.4.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通道疏散。
4.4.4及时通知工程部和客服部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
4.5火警扑灭后,保安部安排保安员留守火警现场,防止死灰复燃或不法分子破坏;由工程部协助对各类供电、供水及其它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由客服部协助清理现场和对受损情况进行统计。
4.6事后,由保安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并写出《特殊事件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阅示。
4.7火势一时难以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立即执行《发生火灾处理流程》。
5.相关文件
5.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手册》
6.相关记录
6.1《特殊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