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建筑、物资、能源、技术、资本等要素在大城市的高度聚集,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汇聚、叠加、衍生、变形,构成了对城市正常运行和良好运转的新型挑战,我国城市安全治理能力滞后于城市发展速度,城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正当其时。
我国城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内主要城市纷纷探索防范化解城市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方式,实践中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整体来看,我国城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体系不健全、统筹力度不够等问题。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认识仍不到位。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尚处于初始阶段,对城市安全风险发生发展的规律认识不充分,对风险防控工作要做什么、怎么做思想仍不统一,对安全耦合风险、致灾机理和影响范围等研判预测不足,“重应急处置、轻风险治理”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公众的危机和风险意识不强,全民共治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仍需改进。城市安全风险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难以有效整合各部门行政资源对群发性、链状性特征极强的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协同响应处置。某些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职责分工比较笼统,权责不够清晰,上下游环节之间还存在盲区和交叉复,“九龙治水”和“无龙管水”现象并存,难以满足风险动态管控的需要。缺乏有效机制对某些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部门进行追责问责,督促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缺乏抓手。基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力量较为薄弱,专业能力欠缺,经验不足,无法有效识别、处置基层综合性风险。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仍需提升。一是科学的城市规划安全评估论证机制尚未建立,城市源头性安全得不到保证。二是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实现信息的全面覆盖和实时整合存在难度。三是风险监测手段仍然薄弱,大量依赖人工监测、巡视,事故苗头难以及时发现。四是风险响应处置手段不多,有关风险防控的法规制度滞后,一般性行政处罚震慑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较低。
构建我国城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思路策略
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和“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的要求,公共安全理念应从传统的救灾减灾向韧性提升、风险治理、协同应对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通过完善“全主体”的责任体系、健全“全流程”的能力体系、夯实“全灾种”的保障体系、形成“全社会”的共治体系,最终构建统一领导、协同高效、反应灵敏、应对有力的城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完善“全主体责任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部门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有效落实、社会积极参与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分级防控责任清单,明确细化各级各部门、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在风险辨识评估、监测预警、响应处置等各环节的责任分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纳入日常工作,明确细化所有部门和岗位人员的风险管控职责。二是健全履责机制。建立健全会议研究、检查督查、领导干部述责、企业风险防控法人责任制等制度机制,督促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追责问责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
建强“全流程能力体系”。着眼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全面提升风险减缓与预防、诊断与预警、响应与处置、恢复与提升四个方面的能力。
风险减缓与预防能力。一是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事故情景构建和脆弱性分析,找准风险发生频次、强度和危害等规律特点,确保每一个重大风险源都有监督和管理主体,都有具体管控措施。二是强化源头防控。将综合防灾和城市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探索制定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规划,包括城市工业危险源、公共场所、公共基础设施、自然灾害、道路交通等安全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安全评估论证机制、重大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提升超大城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韧性。
风险诊断与预警能力。一是积极探索开展大数据和物联网应用,综合运用人工巡查巡检、自动传感装置、卫星遥感遥测等管理和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重大安全风险的实时动态感知监测。二是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定期研判机制,采用人工智能、专家参与、会议研究等方法,对城市面临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精准分析,并提出预警及防范建议。三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相关部门信息报送联动机制,统一、归口发布预警信息,精准发送到重点区域、企业、场所、部位。
风险响应与处置能力。一是形成快速响应动员能力。在现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响应方案,科学设计响应流程,建立预案和响应方案演练、评估和更新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扁平化”应急指挥模式。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理顺应急统一指挥体系,探索设立现场总指挥官,设置现场操作(技术)指挥部和行政指挥部,强化多方协同综合保障。三是形成重大事故灾害应急避难体系。科学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逐步形成以区域防灾梯级公园、学校防灾据点、社区防灾据点为主体的防灾网状新体系。四是建立网络舆情和社会心态监测系统,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引导正能量社会舆情,化解社会焦虑。
灾后恢复提升能力。一是增强社会秩序恢复能力。一旦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结束,有能力迅速将损坏的道路交通、水电气、通信等重要生命线系统恢复到可接受的水平。二是建立灾后调查评估制度。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全流程特别是预案和应急救援进行科学调查评估,开启灾害学习过程,让惨痛教训成为持续改进的动力,将成功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化措施。三是提升韧性发展能力。科学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将恢复重建纳入可持续发展的大范畴中进行考量。
夯实“全灾种保障体系”。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对照应急管理“1+4”(应急管理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法)法律体系骨干框架,加强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将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相关制度机制纳入法制体系。二是推进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制定专项规划、专项预案和各类标准规范(包括地方、行业、团体、企业标准),实现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全流程标准运行”。
强化科技保障。一是鼓励、引导和扶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安全技术机构积极参与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打造品牌化、专业化的技术团队;推进安全风险防控专家库、知识库、案例库建设,建立数字化预案和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模型,为科学防范处置城市安全风险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启动“智慧应急”工程,运用区块链和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预测和预警,对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防范、化解和善后,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精准化。
强化队伍保障。一是建强监管执法队伍。着力增强应急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执法力量,加强规范化建设;探索组建片区执法队伍,统筹加强乡镇(街道)安全应急救灾力量。二是建强应急救援队伍。构建以消防综合救援为主力军、军队救援力量为突击力量、专业救援为骨干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四位一体”应急力量体系,推动应急力量逐步从分灾种、分部门、分系统向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融合、转型。三是建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将安全风险防控作为网格员的基本职责,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培训等方式,提升网格员风险防控能力。
形成“全社会治理体系”。传统的政府单一主体管理模式难以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过程管控,建立社会多元主体治理体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运行过程管控从而预防事故灾害,是进一步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必由之路。
营造安全文化。首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护安全的“红线”和“底线”。其次,研究制定“全民应急文化建设纲要”,强化全民安全教育,制作公益安全教育产品,广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社区建设。
健全共治机制。一是风险沟通机制。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规划或建设项目,实施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发布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杜绝谣言和信任危机,强化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二是隐患治理机制。巩固提升“群众发现、社区汇总、街镇呼叫、部门响应、协同整治”的风险隐患发现响应机制,优化“前端发现报告—网上分流移交—部门限时办理—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的分级、分类链条式事件办理流程。
拓展共治渠道。一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年度政府购买安全服务目录清单,建立第三方安全服务评价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安全风险防控。二是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论证引入“巨灾”保险机制的可行性,防止灾害风险向社会风险传导。三是鼓励社会监督。
【本文系四川省软科学项目(20RKX0595)、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9R10)、成都市软科学项目(2019-RK00-00163-ZF)项目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