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安监总局、商务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两项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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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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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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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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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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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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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商务师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
均为100 |
均为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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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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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语 |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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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员 |
外经贸综合业务 |
均为100 |
均为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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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外语 |
各语种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
二、 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1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 放相应专业考试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核发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