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环保厅分别向7个市(州、地)政府、行署下达对其辖区内14个县(区、市)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实施预警通报。
贵州省环保厅5月开展今年上半年全省重点减排项目专项督查,全省7个市(州、地)的县(区、市)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地存在运营管理水平低、运行上报数据失真、在线监测数据不准确、管网建设滞后等问题。
为确保今年水污染物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贵州省环保厅要求7个市(州、地)政府、行署协助解决目前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达到工作要求。如在时限内未达到要求,将根据《贵州省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办法》,对未完成整改的县(区、市)实施区域限批,由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对地、县两级政府相关行政领导实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