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7日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打赢节能减排持久战和攻坚战。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2006-2010年)时期,中国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5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全国节能减排能力明显增强。
据介绍,“十一五”时期,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期,中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
此外,“十一五”节能减排还扭转了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了钢铁、化工等行业的技术进步,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而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节能方面,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在减排方面,《工作方案》提出,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10%。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中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中国已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地区。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需要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这位负责人说,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逐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新上先进生产能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防止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移到西部地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他说,中国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发展改革委表示,中国还将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通过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积极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改革等举措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并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等政策措施推进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