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央台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和我国淡水资源重要补给地,为从根本上遏制三江源地区生态功能退化趋势,会议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试验区包括玉树、果洛、黄南、海南4个藏族自治州21个县和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
方案要求:力争到2015年,植被平均覆盖度提高15到20个百分点,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到2020年,植被平均覆盖度提高25到3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接近或达到本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此,一要将试验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承接转移发展区,实行分类指导。二要实施好草原管护、草畜平衡等各项生态保护工程。三要提升集约化水平,发展生态型非农产业。四要加快推进游牧民定居和农村危房改造,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五要建立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和引导个人、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三江源生态保护公益活动。六要切实扭转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做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会议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人才支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认为,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有必要修改完善。修改的基本原则是:(一)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二)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