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5日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在编制说明中,环保部透露,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仍以卫生填埋为主,卫生填埋的无害化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总量77.9%。同时,垃圾集中堆放所带来的二次污染问题仍缺少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环保部表示,近30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急剧增加。据统计,1979 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仅为2500 万吨,2010 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8 亿吨,比1979 年增加了5 倍。
就垃圾处理,环保部说,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仍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处理技术应用发展较快,堆肥处理市场逐渐萎缩。
环保部公开的数据称,截止2010 年底,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数达到628 座,其中卫生填埋场为498 座,占全国79.3%,无害化处理量9598.3 万吨,占无害化处理总量77.9%,
环保部表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经建成104 座垃圾焚烧厂。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置技术仍以填埋为主。“集中堆放场没有采取任何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环保部说。
环保部表示,我国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已取得全面发展,填埋场建设标准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我国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往往高达50%-60%,导致渗滤液产量大、成分复杂且浓度高、处理难度大,再加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大、处理成本高,以及运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技术指导,往往出现处理不达标和偷排现象,致使渗滤液污染事件频繁发生。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是一种含有高浓度有机物、高氨氮的废水,其水质水量受填埋场填埋期、气候、降水等因素影响较大。处理不当,将会严重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围的土壤,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环保部透露,近年来,我国垃圾渗滤液污染事件呈高发事态。据统计,仅2010 年我国西安、安徽、福建、广西、深圳等地发生渗滤液污染事件近10 余起,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农田,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5 年末,全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率应达到100%,处理能力应能满足填埋场所产生渗滤液的处理要求,处理后渗滤液应达标排放或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