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对13家企业下达的环境违法处罚决定书,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被处罚426万元。其中新乡华星药厂被连下两张行政决定书,被处罚188万元。
这些被处罚的企业中,新乡华星药厂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被处罚最多的企业。
新乡华星药厂在4月7日至11日的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范围为93.83毫克/升至104.71毫克/升,超过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75毫克/升。省环保厅责令该企业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上一年应缴纳排污费总额5倍罚款,共计143万元。此外,省环保厅又针对该厂两个擅自投入使用的锅炉开出45万元罚单,两张罚单累计188万元。
河南天方药业今年4月5日零时至9日23时,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日均值浓度连续超标,被处上年应缴纳排污费数额3倍罚款,共79万元。
此外,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也因环境违法,被处以5万元至35万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