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部署开展“清废行动2019”,并实现长江经济带126个城市全覆盖,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固废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以促进沿江各省市真正做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那么,固废要如何处置?如何提高生产型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运营水平?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检查内容:
1.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2.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3.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二、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检查内容:
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是否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是否全部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
三、危险废物堆放
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2.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图片示例
四、贮存管理
检查内容:
1.是否有危险废物台账,并结合危险废物台账查看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处置方式是否与环评一致。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是否经审批、企业是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3.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是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是否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4.危险废物是否及时转运。
5.危险废物仓库上锁情况。
五、贮存设施安全防护
检查内容: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是否正确、清晰、完好。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配备了应急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