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过一级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某热电厂安全评价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分级评估…
陆上石油天然气井场安全风险分级评估…
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办法
环保管理体系评价办法
技术管理体系评价方法
木材加工环境风险评估
风险评价的方法
危险源分类
安全生产风险评价报告
最小割集与最小径集在事故树分析中的…
危险源的分类
几种常见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对照表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