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安监局初步统计,我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磷石膏库325座,主要分布在黄石、宜昌、荆门、孝感、十堰等地。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有33座尾矿库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分清了安全度和等级,其余的尾矿库安全度和等级不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湖北省提出,要深刻汲取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确定尾矿库安全度的工作。我省将建立尾矿库数据库,包括各辖区内运行、停运(弃用)、在建、闭库和已闭库后再利用尾矿库的基本情况;组织中介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价,确定尾矿库的等级和安全度;进行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评估,实行分级管理。
省安监局要求,今年11月30日前,有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国土和环保审批(许可)、设计资料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必须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年底一律持证运行。今年11月底未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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