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关于取消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的初审事项的要求,北京市安全监管局不再办理上述中介机构甲级资质审批的初审工作,相关单位如有需求,可直接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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