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单位平台公司,涉及安全三个划转子公司(两个加工型企业,一个人力资源型企业),集团本级层面安全工作成立了安委会和安委办,安全工作职责并转在非安全独立部门,问一,作为集团公司层级是否需要成立专门独立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并入非专职部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集团层面出台了相关安全工作规定和制度(主要文件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管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等一些控制文件,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和本级根据监管部门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和季节性安全生产节点,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和检查方案并检查督促,检查结果形成检查督查通报,问二、集团层面安全工作还需要做哪些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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