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陶瓷厂:
贵单位兴建的门卫在我所管辖的大榄变电站10kV建国线、特钢线 14号至16号杆的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延伸2.5米防护区域内,为保证贵家属(职工)、施工人员和您本人的人身安全以及保障我所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请您落实好以下安全事项,并教育贵家属(职工)、施工人员共同遵守。否则,因贵家属、施工人员或您本人不慎而造成的触电事故,责任自负;另外,若因此而造成电力线路的停运或电力设施的损坏,我所将根据实际损失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索赔。
贵户需落实的安全事项:
一、请遵守以下规定:
1. 此电力线路为10千伏的高压线路,危险勿近。
2.1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2.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3.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安装构件、工器具等与10千伏导线最小的安全距离为2.5米。
4.禁止向电力线路抛掷物件。
5.禁止持竹杆、钢筋、电视天线、水管等长形物体进入距离导线2.5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误触碰。
6.不得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7.不得在杆塔、拉线上悬挂物体(包括晾晒衣服)。
二、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在建筑物邻近导线的一侧进行施工材料或其他物品的传送。
三、邻近10千伏电力线路作业或施工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还应设专人监护,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如小于上述安全距离(即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作业,要首先征得我所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 贵单位在线路保护区内的建筑物(见下图)高度 米,不得改建或加高,并加装防止攀爬的措施及悬挂禁攀标志。
供电所(盖章)
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 业主签收: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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