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法规的要求,签订以下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道路管理办法》等。
2、参加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操作证》,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业。
3、驾驶员驾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出车前,必须严格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
4、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并办理安全学习卡随车备查,每少一次处罚50元。
5、参加危险货物品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不得客货混装,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7、参加集装箱货物运输的车辆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材一个。
8、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驾乘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公司、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9、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谨慎驾驶,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不进入人员密集区和居民区。
10、服从公司安技部门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运输任务,以“比顾客的需要做得更好”的服务理念,贯穿服务全过程。
青岛 公司(章) 车号:
责任驾驶员: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