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保证风电场(含光伏电站,下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完成风电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责任状。
第二条 本责任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适用于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各风电场。
第三条 风电场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5、不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6、年度实现连续安全运行3个一百天。
第四条 风电场应承担的责任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制订本风电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3、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
4、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试工作,保证员工掌握必须的生产技能、安全知识;
5、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护条件;
6、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7、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在组织上保证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实施。
第五条 因风电场原因未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扣除本风场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条 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公司在考核年度末兑现风电场所缴安全风险抵押金50%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此责任状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