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指啤酒节各商铺业主或租赁(使用)单位和个人。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整体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山东省消防条例》和《济南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1.0甲方责任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广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中央街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中央街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
1.2督导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3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1.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
1.5组织中央街啤酒节餐饮商铺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1.6制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1.7负责与业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1.8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1.9 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2.0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承担本商铺或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2.2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对每位员工“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懂灭火、懂疏散”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2.3乙方必须在自己的承租区域内自行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并管理好承租区域内的专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乙方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2.4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2.5经营区内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电器具,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相关安全隐患及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6教育员工爱护中央街的消防设施,不得搬动、损坏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不得破坏消防安全标志,商铺员工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者失效的,应当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消防设备设施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费用。
2.7每天营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2.8认真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按程序操作各项厨房设备。
2.9油炸食品时,不得离岗,锅内的食油不得过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有明火燃烧引起火灾,需长时间熬煮的食品或灶房有明火时,不准离岗。
2.10对本区域内的火源、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
2.11参加甲方或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履行相应义务。
2.12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乙方的其他相关责任。
2.13乙方必须指定负责人在营业结束后对商铺内的电、水等进行检查,确保电断闸、水阀关闭。
3.0其他事项
3.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2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3.3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4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