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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0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国办发电[2004]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该文件的通知要求,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结合各校实际,扎实开展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安溪”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各小学及幼儿(园)班。
    三、整治的工作重点
    ⒈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小学、幼儿园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承担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各小学要认真落实《泉州市学校安
    全工作暂行规定》和《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雇请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并安装与“110”联网的报警系统,设立治安岗和报警点,加强学校的人防和技防力量。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气、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幼儿园)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给予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限期尽快整改。
    4、要严把学校人员进口关。加强对各小学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格的审查,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身体有严重疾病或有心理障阻、有精神病史的)教职工应立即给予调离或调整工作岗位,同时应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少年儿童的事件发生。
    5、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安全防范的自觉性,人人重视、参与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⒉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创造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综治、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小学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全面集
    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学校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治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严肃查处一批侵害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根据“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组部署、学校自查、检查整治、复查验收、工作总结5个阶段进行。
    1、组织部署:10月15日至10月20日,各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迅速召开会议进行贯彻布置。中心学校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小学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小学要建立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适时组织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学校自查:10月16日至10月30日,各小学在中心学校下发实施方案以后,要根据各校的实际,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召开学校行政及相关人员会议,制定实施意见,着手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给予分类造册,并形成记录备查。学校自身有能力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学校自身无法整改的内部或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应分类说明原因,统一列表于10月30日报送中心学校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类整理后呈报有关职能部门。
    3、检查整治: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小学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于学校呈报的学校内部或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各种积案,中心学校将汇总归类向上级专项整改领导汇报,组织相关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逐条落实整改结果,于11月25日前报中心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
    4、复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15日。中心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小学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落实,以迎接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整治情况的抽查。
    5、工作总结: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小学在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16日前书面上报中心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迎省、市、县政府对专项整治情况的抽查。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少年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维护学校及其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对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安宁极为重要。做好这项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教育事业以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小学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少年儿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分工合作,充分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专项整治工作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长效管理相结合,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治理活动。各小学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在专项整治的领导,积极配合开展整治活动,主动、及时地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严格执法,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始终重视抓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各项部署的落实,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不断加大督查工作的力度,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协同各职能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明查和暗防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到各小学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种积案,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一直不到位,治安问题、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师生反映强烈的学校,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
    4、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加大法制、纪律、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5、长效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各小学应着手制定实施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要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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