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1、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2、职业危害告知率达到100%;
3、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5、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5%,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6、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
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噪音、粉尘等检测率达到90%以上;
8、企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100%。
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4、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标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时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职业危害合同告知
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种类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绝不隐瞒。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我单位将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告知的内容包括: (1)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5)职业危害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
(6)提供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7)提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
(8)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8、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对职工进行培训,主要包括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9、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性评价;
10、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检修台帐;
11、配备与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建立档案,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12、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向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13、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能以普通健康检查代替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如果发现有与从事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4、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进行预算管理,在12月31日前,要把下一年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禁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实施方案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
(4)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5)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检修台帐,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6)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7)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配备与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建立档案,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9)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10)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对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
(11)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12)按照监管权限,每半年向上级部门上报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13)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进行预算管理,在12月31日前,要把下一年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禁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14)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四、保障条件
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会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2、对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会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3、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及伤残费、粉尘及毒物的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检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2022年01月30日
2022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 日期 |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 实施情况 | 实施负责人 | 备注 |
01 | 2月份 | 办公室下发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 |||
02 | 8月份 | 车间中暑救援演练 | |||
03 | 每月下旬 | 组织开展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及时消除职业卫生隐患 | |||
04 | 9月份 | 作业场所检测 | |||
05 | 10-11月份 | 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备案 | |||
06 | 12月份 | 根据计划与实施方案进行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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