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12年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涉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以下条款,作了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作为第二款、第四款,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1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该通知的第(七)部分中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标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管理。
2月6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通知要求:“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全文共分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使命;坚持依法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应急处置,提高安全救援水平;强化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等8部分。
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而制定。
4月2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该特别规定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而制定。
5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正式实施。
6月1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深入推进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工作,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努力让更多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建立健全职业康复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标准。”
7月8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知在发展的“基本原则”中规定:“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树立和落实持续安全理念,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航空服务。”
7月22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全文共分总体要求、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加强车辆安全监管、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等10部分。
8月1日,《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国外雇主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合同;未与国外雇主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合同的,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劳务合作合同应当载明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
10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公布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而制定。
10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而制定。
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全文共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矿山整顿重点、矿山整顿标准、工作要求等4部分。
部门规章
3月1日,《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而制定。
3月1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月1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6月1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6月1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正式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6月1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而制定。
6月1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暂行办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而制定。
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7月1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而制定。
7月1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
8月1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8月1日,《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9月1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1月1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是为了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
2012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公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为了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