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总体要求,文化和旅游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 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经验做法,文化和旅游部结合各地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024 年底前制订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5 年底前,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
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各地要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消防、特种设备、文化和旅游、法治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各地要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三年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每年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应急演练,A 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推动各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 A 级旅游景区复核, 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
门要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 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在各地有关协调机制下,指导 A 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五)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 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