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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集体所有制矿山和个体采矿《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管理规定

发 文 号:鲁安监管一字[2001]43号
发布单位:鲁安监管一字[2001]43号

第一条 为保障金属非金属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的生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
本规定所称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是指村办、乡镇及其以上集体所有制,股份制、联营、合作、外商投资等矿山企业;个体采矿是指按国家规定允许开采矿种的个体采矿者。
第三条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经验收符合《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标准的,发给《安全生产合格证》。
第四条 《安全生产合格证》报批程序:
乡镇及其以上集体所有制、股份制、联营、合作、外商投资矿山企业,由企业申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初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发证。
村办集体所有制及个体采矿者,由采矿权人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按标准初验,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发证。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验收工作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所需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五条 《安全生产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在《安全生产合格证》期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复审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生产合格证》。
《安全生产合格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复审的,其《安全生产合格证》即自行作废。
第六条 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标准规定的条件,当不具备标准条件时,发证机关可随时吊销其《安全生产合格证》。
第七条 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更换企业名称或改变开采矿种时,需按报批程序重新更换《安全生产合格证》。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违反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止开采、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等处罚。
第九条 被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要求再投入生产的,必须按照报批程序重新申领《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准投产经营。
第十条 严禁使用已作废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严禁涂改、伪造、买卖、转借《安全生产合格证》。凡使用已作废的《安全生产合格证》或涂改、伪造、买卖、转借《安全生产合格证》的,均视为无证开采,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在审核、审批《安全生产合格证》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合格证》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集体所有制矿山和个体采矿《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标准(井下部分)

说明:
一、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在限定的范围内采矿,按本标准检查验收。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不予检查验收。
二、本标准适用于冶金、黄金、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等各类井下开采矿井的检查验收。
三、本标准以矿井为基本考核单位,一矿多井的,以独立的生产系统为基本考核单位。
四、检查验收评分按下列办法执行:
1、标准分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项目为矿井必须达到的项目,主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总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基本合格矿井。
2、一般项目共分八大项,每大项满分为100分;每大项又分为若干小项,每小项满分也为100分。一般项目中各大项有一项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矿井。




六、不同类型的矿山,按实际存在项目检查。不应查的项目作为“空项”不计分不列检查项数。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集体所有制矿山和个体采矿《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标准(露天采石)

说明:
一、本标准主要项目1~6项必须合格,一般项目1~9每项分数都达到60分以上者,为基本合格。
二、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不应检查的项目作为“空项”,不计分数,不列检查项数。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集体所有制矿山和个体采矿《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标准(卤水盐场)

说明:
一、本标准1~5项必须合格,6 ~10项每项分数都达到60分以上者,以基本合格。
二、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不应检查的项目作为“空项”,不计分数,不列检查项目。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集体所有制矿山和个体采矿《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标准(砖瓦场采土)

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砖瓦场采土。
二、本标准共分8项。每项得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基本合格。
三、本标准主要针对砖瓦场采土、运土时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对砖场其他生产工序不在考核之列。
安全生产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
2、审核单位初验后,报发证部门复审发证。
3、此表是企业的基本情况,申报企业可根据发放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我评价的综合材料,作为本表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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